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教学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的若干意见》(教社科〔2018〕1号)的文件精神,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与科研处、本科生工作处共同研究制定了《“形势与政策”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现将方案予以公布实施,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起开始实施。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中规定的“形势与政策”课的授课及考核对象为我校全体本科生(不含2015、2016级)。
三、其他事项
1.本课程采取专家讲座的形式进行,每学期的具体授课内容及时间安排将以海报、通知等方式提前告知;
2.本课程的“平时考核”与“课程结业考核”均在学期末进行,具体安排及要求届时会另行通知。
3.本课程由教务部门统一为学生进行选课,学生本人无需操作。
附件:“形势与政策”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学与科研处
本科生工作处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