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由考生按要求提交。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在2024年2月5日之前将相应的纸质版材料送交或通过邮政EMS、顺丰快递邮寄至以下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科研处(邮政编码:100732),联系电话:010-85195690,收件人:刘老师。
请考生在提交给学院的申请材料快递包装上注明“2024年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报考”字样,并注明考生姓名及报考专业。邮寄时间以当地受理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切勿单篇邮寄,以免遗失。
申请材料具体内容及材料的排列顺序如下:
(一)基础材料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信息登记表》(此表为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并填写,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申请人须在相应栏目签字确认);
2.《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份,须由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提供推荐意见(见附件1);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由申请人学校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或成绩单复印件(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在成绩单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4.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的证明信(见附件2),或者学生证(要求有照片且每学期均已注册)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的扫描件,录取后在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选取符合报考条件的、能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一项或两项证明材料即可);
(二)学术类材料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初稿或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字数不少于3000字。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且没有学位论文的申请考生可使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成果代替);
7.代表作:提供1-3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代表个人最高研究水平的学术成果(非硕士论文,是否公开发表不限);
8.科研经历:请填写《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4年博士申请考核申报材料科研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设想和研究计划(6000-8000字为宜,格式参见附件4);
(三)其他材料
10.《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
1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12.其他表明考生综合能力的学习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1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提交所学课程(研究生和本科课程)情况和全国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需提交封面、目录页、正文页复印件)或其它证明材料。
14.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须及时提供《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6)。
15.硕博连读考生在提交上述报考材料的基础上,还应提交学校和学院要求硕博连读考生提交的其他相关报名材料,具体要求以学院招生办及我院公布信息为准。
特别提示: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准确填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电子版须按上述顺序制作为1个PDF文档,上传至报名平台。考生所提交的纸质版申请材料不再退还,如有需要请自行复印留存。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的,报名信息无效。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均须真实可信,所有复印件均有原件可供核对复查。如发现考生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及开除学籍等)。
六、材料审查
(一)报名结束后,马克思主义学院安排专人结合考生的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对照申请条件和相关要求等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
(二)通过资格审查后,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学科专业成立“材料审查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分。根据申请人的学业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外语水平、研究设想与研究计划、专家推荐意见,以及参与科研、发表、出版情况等,做出综合评定,给出百分制成绩,小组成员独立打分,按照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
(三)原则上按照学院拟录取人数的150%至300%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综合考核入围名单报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未进入综合考核名单的考生终止“申请-考核”程序。
七、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名单公布
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将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公布。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综合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综合考核一般包含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三方面。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专业笔试,学院安排一门专业科目笔试。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党的建设、中国学专业的笔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总分100分,60分合格。文学阐释学专业的笔试内容侧重文艺理论,总分100分,60分合格。
2.专业外语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外语基础能力或者掌握外文专业术语、阅读外文专业文献等方面的能力。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党的建设、中国学专业的考生参加,总分50分,30分合格。文学阐释学专业无外语笔试环节。
3.外语面试,考核申请人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总分50分,30分合格。各专业考生均须参加。
4.综合素质面试,全面考查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参考申请人提交的报考材料,测评其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党的建设、中国学专业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60分合格。文学阐释学专业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50分,90分合格。
5.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申请人须加试政治理论(由学校统一组织)和两门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党的建设、中国学专业同等学力加试拟侧重考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等方面的内容;文学阐释学专业拟侧重考查阐释学相关理论、中外文学史相关知识。
(三)综合考核成绩评定
综合考核的总成绩为综合考核各项成绩之和,总分300分,各分项全部合格并且总分达到180分及以上者综合考核合格。综合考核成绩(包括分项成绩和总成绩)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报招生办公室备案。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须提供《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印章,见附件6)。
八、录取
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排序,综合考虑申请人材料审查结果、政审和体检等情况做出综合判断,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生办公室检查通过后汇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内,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统一公示。
确定录取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转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无法按期转入档案者,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申请人的人事档案、户口不转入学校,应该签订并提交申请人、定向就业单位、培养单位三方协议书,无法按时提交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