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培养
当前位置是: 首页 -- 教学培养 -- 专业培养 -- 正文

寓教学于实践,悟理论于现实——马学院2018级本科生《法学概论》课程实践教学纪实

发布日期:2018-11-26   点击量:

2018年11月26日下午1时许,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级本科同学在《法学概论》课主讲教师张初霞副教授的带领下,开始了令人充满期待的实践教学活动。经过大约一刻钟的车程,同学们到达了此次实践教学目的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下车后,大家在法院门外排队有序进场,在通过安保严密的大门后登上高高的台阶,来到了庄严肃穆的法院大厅,随后依然成队列,进入了一号审判庭并在旁听席入座。

与此同时,审判长、书记员、原告、被告及双方代理律师也列席完毕。正式开庭前,审判长首先介绍了法庭相关纪律,接着对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进行逐一核查,确认无误后开始进行对本案的审理。本案隶属民事案件中的劳动争议诉讼领域,即用人单位——房山区长沟供销社与劳动者——数名待岗近二十年的供销社老员工之间关于薪酬与福利的纠纷。庭审正式开始后,首先进行了约一个小时的举证环节,几名原告在代理律师的协助下依次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并回答了审判长提出的一系列详细问题。随后被告方陈述答辩意见;原告方证人到场提供相关证明,而后在补充事实环节结束后双方的诉讼代理人进行了总结陈词,此次庭审便告一段落了。法庭没有当庭宣判,随后会根据事实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本案作出合法裁决,我们还会持续关注后续的判决结果。

在庭审过程中,审判长认真严谨的核实、提问为同学们所惊叹,许多第一次参加庭审现场的同学们也以一种全新的方式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谨公正、细致入微;最后原告方代理律师的一段慷慨陈词也同样令同学们难以忘怀而陷入沉思。值得一提的是,在历时一个半小时的庭审中,同学们能够始终做到安静旁听、恪守法庭纪律,并认真记录、凝神思考,充分展现了社科马院学子的精神风貌与组织纪律性。而后同学们陆续离场,并在法院主建筑台阶前合影留念,随后统一乘车返校。

    通过参与此次开庭活动,同学们不仅增长了见识、开拓了视野、强化了批判性思维与独立思考意识;更因为将法庭当做课堂,从而使同学们对于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有了更加直观的感受,充分体现了“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特点。今后,中国社科大马克思主义学院将继续把寓教学于实践的理念贯穿于教育教学过程的始终,通过实践教学活动中帮助同学们强化对专业课知识的认知程度,不断提升个人能力,做优秀的社科学子,展社科马院的风采!